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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离婚与他人生育子女不一定构成重婚罪,需结合是否存在法律登记或事实婚姻关系综合判断。
重婚罪的认定标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重婚罪的构成需满足以下要件:
法律重婚:已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,再与他人登记结婚;
事实重婚:虽未登记,但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,且被周围群众普遍认为是夫妻关系。
单纯生育子女的法律定性
仅生育子女本身不构成重婚罪,需分情形判断:
若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且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:即使生育子女,仍属于道德问题或民事侵权范畴,不构成刑事犯罪;
例如,偶然婚外情导致生育,一般不认定为重婚。
若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:如对外宣称夫妻关系、共同居住生活、举办婚礼等,即便未登记,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。
可能构成重婚的情形
以下行为叠加生育子女时,可能被认定为重婚:
未离婚状态下与他人登记结婚;
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并存在以下证据:共同账户、联名财产;
亲友或邻居的证人证言;
社交平台或日常交流中以夫妻相称的记录。